1、机构规格
赤峰市水土保持工作站为赤峰市水利局所属的相当于科级事业单位。
2、职能职责
(1)负责承担全市范围内的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工作。
(2)负责协调全市水土保持宣传、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3)负责指导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引进推广水土保持先进技术和成果,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开展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技术和效益评估研究。
联系电话:0476-8820205
办公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