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资〔2020〕48号
各旗县区水利(农牧水利)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赤峰市水利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节水型企业、机关、学校、幼儿园、服务业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在赤峰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
2.各级机关(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
3.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4.餐饮、住宿、洗浴、游泳、洗车等服务业单位。
全市拟评定节水型企业、机关、学校、幼儿园、服务业单位10家。
二、评选条件
1.旗县区向市里推荐的参评单位应为旗县区级节水型单位。
2.自评分85分以上的单位,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3.企业、服务业需满足评分表中基本要求,任意一项未达到要求不能参评。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
参加评选的企业(单位)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各旗县区水利局从本级节水型企业(单位)中联合筛选和推荐节水型单位评选单位。流域委、自治区水利厅和市水利局发放取水许可证的企业也应当向所在旗县区申报并由其筛选推荐。
(二)申报要求
1.各旗县区对节水评选表彰工作在辖区内进行广泛宣传,并将宣传材料同节水单位推荐材料一同上报。
2.要求各旗县区加快推进节水型企业、机关、学校、幼儿园、服务业单位评选工作,每个旗县区每项推荐单位不得少于1个单位。本项工作将列入到2020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中,未按要求开展此项工作的的旗县区的,本项考核不得分。
3.已获得自治区、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评比表彰活动。
(三)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旗县区水利(农牧业水利)局推荐文件;
2.被评为旗县区级节水型单位的文件;
3.节水型企业(单位)申请表;
4.节水型企业(单位)评分表;
5.节水工作总结;
6.节水工作绩效相关资料(包括图片)、证明文件等。
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并请于2020年12月1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水利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卜凤英 8337263 13848872264
电子邮箱 bfy8096@163.com
四、评选及表彰方法
1.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申报企业(单位)进行现场抽查,择优评选出节水型企业(单位)。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申报企业(单位)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2.对当选的节水型企业、机关、学校、幼儿园、服务业单位,给予以下奖励和优惠政策:
(1)授予“赤峰市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
(2)市水利局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节水资金奖励;
(3)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优先配置用水指标。
附件:1.节水型企业申请表
2.节水型企业评分表
6.说明
赤峰市水利局
2020年10月29日
文件下载:关于开展2020年度节水型企业、机关、学校、幼儿园、服务业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