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赤峰市水利局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工程”有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水利诚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环境,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利保障。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合法合规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累计进行合法性审查19件。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制定《赤峰市水利局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与效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在《赤峰市水利局涉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免于行政处罚的条件和依据,对18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停止违法行为且及时整改的行政处罚事项,依法免除处罚。践行“讲诚信、守承诺”的执法理念,组织全市水利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在诚信守诺的轨道上。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全覆盖,将“双公示”全面拓展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十公示”。截至目前已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45条,行政处罚信息5条。
三是排查整改水利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市水利行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旗县区水利局开展自查项目259个,市水利局抽查项目78个,发现问题41个。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水利招标投标市场。
四是开展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行动。对市、旗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兑现承诺、新官不理旧账、轻诺寡信、宰商骗商、违约毁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等政府失信行为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清偿企业欠款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通过化债等方式,解决拖欠企业工程款5854万元。
五是强化信用评价和监管结果应用。加强水利评标专家管理,制定《赤峰市水利局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试行)》《赤峰市水利局评标专家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创建了日常信用评价的评标专家动态管理模式。经过严格考评,2024年解聘8名专家资格。印发《赤峰市水利局前期工作技术审查管理办法》和《赤峰市水利局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不断净化水利行业营商环境,2024年对4件超时限未整改完成的报告予以退件处理。
下一步,赤峰市水利局将围绕“水行政主管部门讲诚信、水利监管领域讲诚信、水利干部讲诚信”三方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排查起底失信行为,畅通诚信投诉渠道,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水利诚信建设,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为办好两件大事、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一审、二审:连向明
三审:陈永刚
撰稿:周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