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河长办召开全市河湖库“清槽行动”工作推进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库“清槽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细化举措,确保2026年我市“清槽行动”取得实效,3月17日,市河长办组织召开纵深推进河湖库“清槽行动”工作推进会。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2026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市委常委会暨市总河湖长会议精神,精准解读了自治区第1号河湖长令和赤峰市第1号总河长令核心要求,并对优化调整禁种线、常态落实禁种管控、稳妥有序退出不稳定耕地、常态化清理妨碍行洪问题、健全长效机制等五方面11项重点工作作出详细安排部署。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办主任李雨时作总结讲话,就纵深推进2026年河湖库“清槽行动”工作提出五方面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治决心。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践行“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自治区、市两级总河长令部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与紧迫感。二要明确时序进度,压实工作责任。紧盯春耕、汛期关键节点,完成禁种落线定桩、阻水障碍物清理等核心任务,将工作分解到具体部门、苏木乡镇和嘎查村。三要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市旗两级河长办牵头,统筹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交通运输等部门,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协同推进,重点抓好18条任务河流“清四乱”工作。四要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工作实效。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应对不稳定因素和舆情,抓好调度、落实、整改和考核。五要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禁种管控宣传,提高群众河湖保护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河湖保护,各级相关部门做好摸排巡查、舆论引导、社会维稳等工作,形成全民护河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市旗两级河长办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总河长令为抓手,持续保持攻坚奋进的工作劲头,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扎实推进禁种管控、阻水清理、耕地退出等各项工作,不断健全河湖治理长效机制,筑牢流域防洪安全和生态屏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市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林草局相关负责人,市水利局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市“清槽行动”指导检查组成员在主会场参会;各旗县区水利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股站中心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会。

撰稿、一审:张鸿亮
二审:连向明
三审:陈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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