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水利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市水利评标专家的通知


各旗县区水利局、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赤峰市水利技术人才优势,规范全市水利评标专家库建设,实现全市评标专家库资源共用共享建设目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24〕2号)、《赤峰市水利局评标专家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赤水建管〔2023〕167号)、《赤峰市水利局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试行)》(赤水建管〔2023〕168号)文件规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水利评标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标专家准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热爱水利事业。

(二)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从事水利或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水利行业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同等专业水平如下:

1、取得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2、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中国水利协会发放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具体专业不限;

3、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4、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资格);

(四)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五)熟悉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六)不满60周岁且未退休,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七)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完成电子评标评审工作。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入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           被取消市水利评标专家资格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二、申报流程

专家入库实行个人申请加单位推荐形式,申请流程为“线上申请-现场审核-审定-入库”,具体是:申请入库人员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官网上登录“全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申报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对满足入库条件的,市水利局电话通知申请人携带申请入库资格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注册类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到赤峰市水利局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审核后,对满足入库资格的人员,准予入库。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库人员工作地点应为赤峰市辖区内,能够满足及时到达评标现场时限要求。

(二)市水利局每半年开展一次新增评标专家的收集、审定、入库工作,本次申请入库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三)请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及时办理入库事宜,个人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专业代码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填写三级代码。

(四)申请入库人员应结合自身专业方向科学选择申报专业。

四、            现场审核地点及联系人

审核地点:松山区大明街12号,赤峰市水利局403室。

联系人:李立军    联系电话:0476-8825225

邮箱:jgk8332575@sina.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docx


                             

赤峰市水利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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