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水利(农牧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经市水利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赤峰市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修订)》(赤水建管〔2019〕52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赤峰市水利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