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科

水利工程建设科: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重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监督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按权限负责并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和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等工程实施除险加固工作。

负责人:刘金海

联系电话:0476-8825225
办公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附件

【字体: 】【收藏】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