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召开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暨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

4月2日,我市召开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暨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深入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要求,部署开展全市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市水利局、检察院、公安局和各旗县区水利、检察机关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参会。

会上,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勾利坚对中央巡视反馈涉水问题整改方案和开展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了具体解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术民就协同推进巡视问题整改、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水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对违规取用水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就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作了表态发言。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雨时同志作部署动员讲话,要求全市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抓好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一体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要拿出最大决心、最严举措、最强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自治区将今年确定为“违规取水专项整治年”。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以重拳打击违规取用水行为,以铁腕整治地下水超采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推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地见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一审:薛英英
二审:连向明
三审:陈永刚
供稿:水资源科


附件

【字体: 】【收藏】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