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20项整改任务)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20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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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2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2022年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指标为13.68亿立方米,实际取水量16.36亿立方米,52个地下水管理单元中有24个超管控指标,22个超水量管控指标的单元共超管控目标取水4.39亿立方米。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牵头),市农牧局、工信局、住建局,各旗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2024年-2025年全市超水量管控指标的单元数量较2022年有所减少。

整改措施

(1)从农业工程节水、农艺节水、机制节水、结构节水等方面持续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力争202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50万亩、推广抗旱品种50万亩、改造提升设施农业10万亩、减压高耗水作物5万亩。

(2)全力推进“节水行动”,严格落实《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赤峰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旗(县、区)一策”》,坚决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3)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对超管控指标的管理单元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审限批,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

完成情况

(1)2025年市农牧局印发了《赤峰市农业高效节水行动方案(2025-2029)》,推动5年内全市新增农业高效节水2.18亿立方米。工程节水方面,2024年高标准农田超长期国债项目48.1万亩已全部复工;2025年第一批90万亩已开工45万亩;第二批国债项目56万亩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并于5月8日完成申报。中央财政补助项目26.49万亩建设任务已经下达。农艺节水方面,组织巴林右旗、林西县、松山区、翁牛特旗申报2025年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80万亩,目前已申报至国家农业农村部;组织11个旗县区实施自治区绿色高产高效项目14个,目前马铃薯、玉米、谷子等项目已经完成播种并出苗,其它作物已准备完成,适时开始播种。品种节水方面,依托“看禾选种”平台建设、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自治区绿色高产高效等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布局选种田28处,集中展示玉米、大豆、谷子等抗旱节水品种近70种,同时,《赤峰市2025年“看禾选种”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制发,各承担单位品种征集、筛选工作已完成,所有平台已完成播种,正在开展田间管理工作。结构节水方面,依托耕地轮作、单产提升等项目,据农情调度,2025年全市杂粮杂豆和大豆等低耗水作物播种面积为794.2万亩,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46万亩;马铃薯、甜菜等高耗水作物播种面积62.96万亩,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4.29万亩。

(2)市水利局牵头起草了《赤峰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13日经市政府第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已印发。农业节水增效:进展已在第一条措施阐述。工业节水方面:指导企业采用先进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已推动实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2个,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申报自治区级工业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积极开展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发挥已评定节水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企业积极开展节水工作,聚焦钢铁、有色、化工、建材、食品和发酵等重点用水领域,创建市级节水型企业7户,推荐自治区级节水标杆企业2户、节水型园区1个。城镇节水漏损方面:计划实施赤峰市中心城区(锡伯河北老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和赤峰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松山区分区计量及智慧化升级)两个工程,改造老旧管网,建设分区计量,以达到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同时各旗县区严格落实《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赤峰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旗(县、区)一策”》,并基本完成任务目标。

(3)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对超管控指标的管理单元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审限批,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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