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23项整改任务)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23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0476-8838560

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2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赤峰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16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黑里河作为老哈河一级支流,宁城县一居民在黑里河镇段河道管理范围内经营约4000平方米鱼塘,种植20余亩经济林,建设4座共计200多平方米房屋,宽约130米的河道管理范围,过水宽度不足20米。

责任单位

宁城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整改措施

(1)依法处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鱼塘、房屋、经济林,2025年9月底前完成。

(2)实施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增大河道行洪能力。

完成情况

(1)现场查验鱼塘、房屋、林木不在行洪区,根据工程批复宁城县人民政府对拟调整的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公示,鱼塘、房屋、林木不在公示后的河道管理范围内,鱼塘、房屋、林木对行洪无影响。

(2)黑里河政府已经实施《宁城县四道沟河兴家营子村段河道整治工程》并通过验收,增大河道行洪能力,保障两岸防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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