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24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
联系电话:0476-8838560
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2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赤峰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30日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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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沿河巡检发现,老哈河东山湾大桥至红山水库库尾段25公里范围内河道违规种植玉米逾10万亩,河道生态功能受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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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翁牛特旗、敖汉旗、松山区党委和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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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将禁种线准确、明晰落到实地,全面落实“一线两区”分区管控要求,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功能。发现违规种植行为,及时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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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按照自治区下发的老哈河“一线两区”(禁种线、主河槽区、滩区)划定成果,2025年3月底前,相关旗区利用简便易行的标识,将禁种线准确、明晰落到实地。 (2)春耕前,相关旗区公开禁种范围与管控要求,通过入户宣传,有效引导落实主河槽区禁种管控要求,滩区按照水利部、自治区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进行清理整治。水库库区进、出水通道参照河道纳入“一线两区”分区管控。 (3)相关旗区建立健全河道巡查制度,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常态化监管,春耕期间加强巡查监督引导,及时纠治违规种植行为。 (4)结合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和二轮土地延包,逐步退出河道主河槽区内的耕地,2025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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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1)红山水库管理中心已按照老哈河“一线两区”划定成果,在库区以挖沟开槽形式将禁种线准确、明晰落到实地。 (2)春耕前,相关旗区公开禁种范围与管控要求,发布关于在老哈河河道内严格落实禁种管控措施的通告,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引导,政策解读,落实主河槽区禁种管控要求。 (3)春耕期间红山水库管理中心联合相关苏木乡镇开展河道专项检查,落实禁种管控,红山水库主槽区内退出耕地约2.8万亩,目前问题所涉及的禁种线内无种植农作物情况。 (4)相关旗县区正结合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和二轮土地延包,逐步退出河道主河槽区内的耕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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