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赤峰市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专题学习。向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带动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有序推进立法工作
以河道疏浚管理为重点,由分管领导牵头,抽调各业务科室专业人员,成立了立法工作调研小组,面向全市开展《赤峰市以河养河疏浚河道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对全市河道有关情况进行了系统性的调研分析,形成了初步调研报告。
三、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上报市政府的行政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制发或上报。2023年共审查文件29件,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四、强化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解决执法人员力量不足问题,经与自治区水利厅、司法厅、市司法局沟通对接,委托市水资源保护和水利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开展市级水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已组织30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
五、加大水利领域执法力度
重点围绕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等方面,先后开展了2023年度西辽河“量水而行”以水定需工作用水管控落实情况督查、市本级管理取用水企业取用水情况专项检查;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开展赤峰市2023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河湖执法监督暨松辽委流域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开展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67人次、执法车辆212车次,巡查河道3258.22公里、水域面积1284.56平方公里,发现违法行为线索3件,立案查处2起。
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积极落实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的工作要求,对全市范围内不同行政区域间水事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对阿旗绍根镇、翁旗新苏莫苏木西拉沐沦河水事纠纷进行现场调处,严格依法办事,执法普法,维护界河良好水事秩序,确保界河两岸社会稳定。
七、推进水利领域“放管服”改革情况,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完成2023年市水利局权责清单等四类清单的梳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国家、自治区取消、下放、转变管理方式等文件,对相应的清单事项进行充实、修改和完善。本次调整后,我局权责清单确认事项155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123项,行政强制措施1项,行政强制执行1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7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对市局行政许可、行政奖励、其他权利事项认真梳理,在最大范围、尽最大可能优化服务、坚持“能放尽放”的原则,对“新建、改建、扩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工程许可”等四项行政许可下放至旗县区。在内部事项上,就水利局“三定”执行情况进一步优化职能职责。梳理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等2项内部事项,下达时间从15、30个自然日分别压减至10个自然日和15个自然日,压减比例达50%和33%。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对表上级部署要求,还存在法治理念有待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要求落实还不均衡、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法治思维、系统观念、问题导向,深化水利法治体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法治赤峰建设作出水利贡献。
赤峰市水利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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