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专题学习2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次,带动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水利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将法治建设纳入 “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党组会议事内容,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了《赤峰市水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局主要领导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局党组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1次,研究解决具体问题2次。同时,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工作12次,充分发挥了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每月一主题”普法要求,在202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开展系列宣传:《赤峰日报》刊发局主要领导署名文章,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信息、海报及倡议书;举办启动仪式、打造节水宣传长廊,向社会公众普及水法律法规知识;深入松山区锡泊社区开设微课堂,普及水日水周背景、水资源现状及《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走进松山区第十六小学,为200余名师生开展水知识科普与互动问答;在执法过程中向企业解读《水法》《节约用水条例》,聚焦节水减排与提质增效。宣传周期间,共张贴宣传画、悬挂条幅各180余幅,出动宣传车20台次,发放资料8万余份、宣传品2000余份,信息点击量20万人次。
开展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作为第一课进行学习,围绕《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核心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规范、证据的运用与收集等,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推动普法宣传与执法实践深度融合,构建“宣传引导+规范执法”的节水护水长效机制,累计培训100余人次。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市水利局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习贯彻落实《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6项制度,对重大项目立项、编制重大规划、签订重大合同、重大行政案件和措施等事项,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提交到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执行。年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法律顾问参与部门立法座谈、合同合规性审查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累计40次,有效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将《赤峰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列为2025年赤峰市人民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开展工作。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上报市政府的行政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制发或上报。2025年共审查文件16件,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五、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水利领域执法力度
(一)扎实开展取用水专项执法行动,各旗县区水利局积极落实工作部署。结合历年环保督察、巡视、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及群众信访线索,对辖区内疑似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整改台账并按要求报送。在查处整治方面,立案查处39件,督促整改41件。
(二)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行动。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行动。严格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相关要求,通过专项执法与制度优化,杜绝趋利性执法及“四乱”问题。编制市级行政执法及涉企行政检查清单,明确执法依据、事项与频次;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梳理近三年涉企行政处罚案件68件、2025年市本级行政许可案件50件,纠正简易程序误用等问题,自查2024年6起涉企执法罚没款18万元;开展扫码入企平台操作培训,提升执法数字化水平。
制定《2025年赤峰市水利局市级许可工业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54家取水许可企业实行“现场+书面”分类监管,17家重点企业采取现场检查、37家企业实行书面检查并上传相关材料。截至目前,已派出27人次检查13家企业,下达监督检查意见书11份、现场检查意见25条,着力减少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效能。
六、持续做好诚信建设工程
围绕“水行政主管部门讲诚信、水利监管领域讲诚信、水利干部讲诚信”三方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排查起底失信行为,大力推行诚信建设工程。
在《赤峰市水利局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赤峰市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水利局诚信建设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责任科室。按照“谁欠债、谁清偿”,“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印发《赤峰市水利局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实施方案暨2025年清偿计划》,成立赤峰市水利局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小组,建立多科室协同工作机制,化解拖欠企业账款27.53万,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加强诚信建设,一是规范招标人行为,要求旗县区进一步完善评标标准和办法制定,取消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分,信用加分,规范评标专家方面,完成了全市水利评标专家库专家年度考核,对年满60周岁的10名专家进行退库处理,吸纳新增评标专家30人。二是加强信用管理,按照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工作安排,组织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市场主体进行信用打分评价。对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原材料和中间产品供应单位履约管理方面,严格质量监督管理和指导,及时检查人员履职和合同履约情况。同时,在水资源、水土保持领域同步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在局网站、信用中国等平台对23个项目/企业公开评价结果。三是联合市场监管局、赤峰市税务局,针对性开展单位/个人违规取用水行为检查与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利领域市场秩序。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对表上级部署要求,还存在法治理念有待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要求落实还不均衡、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法治思维、系统观念、问题导向,深化水利法治体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法治赤峰建设作出水利贡献。
赤峰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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