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赤峰市工业水指标缺乏问题,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实行水资源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盘活存量、注重效率、市场调节、统筹协调的管理机制,在执行《取水许可管理方法》(水利部令34号)文件基础上,对工业用水取水许可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赤峰市水利局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工业用水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欢迎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26年3月17日。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2号赤峰市水利局(赤峰市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科)
邮编:024000
电话:0476-8337263
电子邮箱:cfssljszyk@163.com
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工业用水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45号